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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党政办   点击数:77   日期:2022-10-15   字体:【

2022年7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实施巡察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反馈会后,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泸职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党委会两次,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

学校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制定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整改问题,根据不同性质与要求,采取不同措施,对症下药,分类解决。通过修订、补充完善和新出台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32个。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决落实巡察要求,狠抓整改见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不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究不深入,没有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和落实方案的问题。

制定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学习计划和行事历,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学校行政会议会前学习、每个月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2022年8月27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9月22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10月13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学习研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关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

(2)教育科研能力不强劲。

通过调研,出台相关激励性文件。修订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校级课题管理制度》、《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2年秋期校级课题《主体协同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与研究——以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为例》、微课题《如何提高中职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等立项展开研究。我校2022年教师各项比赛、教科研成绩突破历史新高。今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校有6支团队获2022年四川省一等奖(获奖团队居全省第一名),1支团队入围国赛(泸州市唯一);四川省班主任能力大赛两名教师分获二、三等奖;其他技能大赛也成绩突出。2022年2个课题获省级课题立项。

针对未结题的课题,学校已向省教科院申请延迟结题,和泸州老窖集团携手力争2022年12月份结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做得不够。

根据市委、市政府2020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结合四川省标准要求和泸州市具体实际,制定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和研究,制定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2022-2026》,务实开展师资建设活动。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委班子凝聚力、号召力不强。

党委领导班子于2022年8月开展了班子成员个人自查活动,每名班子结合本人近四年的实际撰写了个人自查报告。

2022年8月19日党委书记、校长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中约谈,对党委班子成员相关表现进行面对面约谈提醒。通过约谈提醒,强化班子到成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班子成员的率先意识和表率作用有所增强。

(2)对学校事业发展缺少统筹谋划。

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研究和细化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作为统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今年是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年底学校将对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和总结,并作出优化和调整,以统领下一年的工作重点。学校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升学质量、职业培训、师生竞赛大赛”四个方面入手,强化赋能提质增效。2022年已初见成果,本科升学99人,较2021年增加了54人;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团队居全省第一名,其中有1个是泸州市唯一入围国赛的团队;四川省班主任能力大赛两名教师获省级奖,取得了新突破。利用暑期,完成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目前,对内对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工作已全面铺开。二是制定《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历、学位提升行动计划》、《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高考奖励办法》、《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评选、表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职工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办法》,并定期开展表扬先进活动,围绕学校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3.防范风险不到位。

(1)校园收费系统存在风险。

学校已于2022年下学期开始,对现金充值部分进行日清月结,每天检查清理。泸州电信已提供《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慧财务解决方案》,根据此方面现阶段正在推进各岗位系统需求细节调整。

对16名学生的手机用户端有消费数据而后台导出的汇总数据无消费记录的情况进行核实。16名学生消费数据核实情况为:11名学生为学籍系统名字与一卡通名字不一致,现已修改一卡通名中的名字;1名学生为学籍系统身份证号与一卡通注册的身份证号不一致,现已修改一卡通注册的身份证号;3名学生无消费数据为核查时段内借用其他学生账号消费;1名学生无消费数据为其于21年12月至今在食堂二楼勤工俭学,食堂提供免费用餐,故无食堂消费记录)。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学生数据信息的核对,建立联动机制,做到无一错误。

(2)实习、实训管理松散。

2022年秋期修订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手册》,各专业部及时汇总各方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把实习安全与管理作为加强我校规范管理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带队教师每天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含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工资待遇、对学生关爱等);自谋学生由学生自己、班主任及家长共同管理,专业部实行了周汇报制度。同时,学校制订了各种应急预案(含疫情防疫预案),各专业部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

(1)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呈现出“上热、中温、下冷”的特点。

2022年9月党委书记林子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2022年10月13日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各党支部、科室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2022年秋期工作计划、总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年终班子成员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述职报告。

(2)部分科室、部组简单把党建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同于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未按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修订完善了《中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关于各党支部、各科室(部组)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3)对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到位。

制定《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规范执行宣传报道及信息发布审签流程,对外发布信息落实“三审三较”要求,及时更新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信息。10月13日,学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会前集中学习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修订),党委委员、副校长熊明亮强调对外发布信息落实“三审三较”要求,及时更新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

5.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扎实”问题未整改到位。

从2022年秋期起,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建工作计划和行事历,规范执行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申报备案流程,形成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的惯例。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未整改彻底。

整改期间已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并对2018年06月-2021年12月,发放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纪委委员、民盟委员、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津贴进行清退。

2022年8月组织人事劳资干部、干事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属学校(单位)非义务教育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泸教局发〔2012〕30号)等相关政策,规范津贴的发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党委书记、校长在推动学校各项改革中步子太快,未形成步调一致的工作合力,压力传导方面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碍于情面不敢批评,有好人主义思想。

党委书记、校长林子杰通过主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开展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发挥好率带作用和团队影响力。

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和程序性,认真落实决策前与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和决策后的执行监督,加强工作全过程跟踪,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其工作的有效落实。

利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的“一对一”谈话提醒机会,面对面狠敲打、提要求、促整改,强化每个班子成员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断激发其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7.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1)校纪委“三转”不彻底。

严格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决策部署,找准学校纪检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创新执纪执法方式,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纪律根据整改要求系统谋划、科学安排2022年秋期纪检监察工作。

学校已向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向我校派驻专职纪委书记的申请报告。

(2)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10月14日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召开2022年秋期纪检委员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巡察工作整改情况,明确7名纪检委员的职责分工:每位纪检委员对所在支部、年级组、专业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监督、028—12340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室和上级纪委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整改期间,学校纪委委员完成了以下监督事项:大型采购项目监督22次;10月20日—26日2022年中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定的过程监督;10月20—24日学校工会小组长换届选举的过程监督;10月17日、10月25日、11月2日食堂、超市的日常监管。

学校纪委每月召开一次纪检工作例会,布置落实相关工作。10月17日召开纪检工作例会,纪检监察室主任对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

每月月末利用行政会议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研判。8月27日、10月13日利用行政会议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研判,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监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022年10月,对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一对一谈话。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飞要求纪检监察干事将组织关系尽快转入我校。目前该同志组织关系正在办理之中。

泸州市疫情静默期间,2022年9月9日起学校全面启动运用钉钉软件开展网上授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飞与各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网上授课监督。

8.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述职述廉报告走过场。

2022年8月15日,党委书记、校长林子杰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办法。会议强调,从本年度起,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求执行,坚决杜绝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问题。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把关职责,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阅签字。  

(2)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制定了《中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秋期起,学校党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要求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学校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选择学习内容。

2022年秋期,党委委员每人已完成一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由党委书记检查审核后存档。

(3)工作作风不实,助学金发放不规范。

已追回学生多领取的助学金,并已交财政金库。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秋期助学金评定已按新办法执行。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定额发放交通补贴。

严格按照行车补助标准重新计算2019年06月-2021年12月驾驶员行车补贴,目前,已全部清退。

10月21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市十二项规定以及财务相关制度进行学习,提高认识和业务能力。

(2)招生经费使用不规范。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所有招生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要求,严格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学校各招生项目组已退回2022年招生奖励预发50%部分金额。2022年招生奖励将在招生工作任务结束后,根据招生实际完成任务考核后发放,招生奖在绩效中支出。

对2022年学校招生方案进行了修改,不再提前发放招生任务奖励预发50%部分,招生工作结束对招生小组进行考核后按奖励政策发放。

(3)违规发放驻村干部、援藏援彝干部补助。

学校党政办组织人事、劳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泸组通〔2015〕57号、川组通〔2017〕20号、川组通〔2018〕9号、美组函〔2018〕128号、川人社函〔2018〕360号、合组通〔2022〕16号、泸市财行〔2014〕12号等文件精神。

学校人事采取电话查询、调阅考勤记录和工作日志等方式,确认了驻村干部、援藏援彝干部工作时间。确定工作经费的发放办法,重新核算驻村干部和援藏援彝干部的应发津贴,按实结算后,应清退141元,目前,已完成清退。

(4)在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薪酬、慰问费。

制定《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办法》。违规在食堂发放给教职工的工资薪酬已于2022年6月20日收回。教师节慰问福利支出已于2022年10月24日由年初预算福利费中列支转入财政专户代管资金,继续用于食堂支出。

10.损害学生利益问题突出。

(1)学生食堂盈余弥补教职工食堂亏损。

严格执行《泸州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保本不盈利原则,严格实行成本核算,确保质价相符,收支平衡。学生食堂结余的260万元用于帮扶困难学生,改善学生食堂就餐质量和条件,直至消化完。

2022年6月18日已经停止运行净菜销售。

教师节慰问福利支出部分已于2022年10月24日由年初预算福利费中列支转入财政专户代管资金,继续用于食堂支出。

做到到教师食堂和学生食堂账目清晰,教师食堂亏损部分从学校福利费中列支,并在5年内补齐。

(2)床上用品谋取较高利润。

一是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安全与质量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二是把好质量关,从原材料质量开始把好关,确保在同级学校的同类产品中做到“价格相同,质量更优;质量相同,价格更低”;三是向外采购的产品,除去税收、人工等成本费用后,按照微利原则出售。

(3)实训费管理不规范。

2022年6月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牵头,财贸旅游部具体组织,开展关于“夯实实训耗材费用管理、铸牢风险防控关口”调研、排查工作。2022年7月针对调研排查情况建章立制。一是建立《烹饪实训耗材管理细则》,对实训耗材、实训费用管理进行严格规定。二是建立《烹饪专业耗材管理十不准条例》。根据深入调研,结合我校实际,不仅对耗材费易出现风险处进行了严格规范,还对违反“十不准”纪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纪律处分办法。

2022年9月,在开学之初,专业部组织了所有烹饪专业教师、烹饪专业班主任深入学习《烹饪实训耗材管理细则》《烹饪专业耗材管理十不准条例》。在会上反复重申纪律规定,同时将不定期请学校纪检室进行督查,做到防微杜渐。

学校对外招聘烹饪实训资产管理员,进一步夯实耗材管理工作。

11.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白条列支费用

已补齐白条列支费用所需的报销单据。严格按照四川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相关规定,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工会财务报销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2)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已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规范使用三公经费,严禁在食堂中列支公务接待等费用。学校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审核不严的财会人员由学校纪检室进行约谈。

2023年年初预算中,压减三公经费。

(3)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学校成立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小组,由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安琼同志任组长,总务科主任李刚同志、副主任刘华同志任副组长,3名财务工作人员为成员,制定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方案,正在做清理预算,请第三方审计进行清理整改。

(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

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通过北斗管理系统登记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并于2022年6月起每月公示上月公务用车信息。由办公室王鑫同志管理加油卡,且一车一卡,不混用,通过北斗管理系统登记加油信息。

(5)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修订《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收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已清理2018年至2021年承接考试考务工作的场地费、餐费等,2022年10月21日申请此笔资金缴存入库。

(6)部分专项资金长期结余

将长期结余的市级教育专项-会计专业设备购置资金用于会计专业建设。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固定资产未计入资产已调账,在建工程、已竣工验收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正在加快办理转入学校固定资产。

(8)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

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工作督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22年8月26日,总务科副主任刘华同志组织了财务工作人员对《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学习。2022年9月24日,总务科副主任刘华同志组织了财务工作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进行学习,并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策要求。

(9)财务报销附件不齐

已完善整改问题中提到业务报销附件,今后严格报销审批。

(10)违规发放文体活动劳务费

依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文体活动劳务费发放使用等相关规定。

(11)超标准使用慰问费

依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18〕6号),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慰问费使用等相关规定。

12.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存在内在廉洁风险

(1)部分采购项涉嫌围标、串标。

(2)自采项目涉嫌围标、串标,存在廉洁风险。

针对以上(1)(2)两点,学校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重新修订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新建《合同管理办法》。通过制度修订,重新梳理了采购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明确责任和处理办法。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对采购等相关人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赵咏主任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工作不认真严谨进行了批评警示教育。三是进行业务培训,分管后勤李安琼副校长组织总务科人员召开了巡察整改会议及采购政策培训会议。全校范围开展采购制度培训,让全校教职工了解学校的相关采购制度,进而达到监督的作用。在学校能力可达到层面,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行为,让学校真正建立起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重大采购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未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

严格执行学校新修订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重大采购项目及时提交党委会,大额资金使用每月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

(4)工程变更未按程序报批(梳理程序)。(5)未及时办理结算审计。(6)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因以上三点均源于学校新能源汽车培训基地和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故学校一并进行整改。学校成立了以李安琼副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协调处理新能源汽车培训基地和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未按程序报批、未及时办理结算审计、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专项工作小组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争取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和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新能源汽车培训基地和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该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进行投用准备。

(7)落实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不到位。

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杜绝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不到位类似事件发生。工程项目实施时,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及时打入民工账户。

(8)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退企业保证金。

(9)未建立决策议事机构。

制定了《泸州市财达科工贸实业开发公司决策议事制度》《泸州市财达科工贸实业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泸州市财达科工贸实业开发公司物资采购制度》《泸州市财达科工贸实业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了财达公司的运行及管理,建立健全了财达公司管理制度。

(10)未经批准将资产类会计科目调至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根据本次巡察及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今年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见文件,与长期往来款荐清理一起再次请第三方审计进行清理核实,再根据审计意见上会研究处理意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13.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修订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量化考评细则》,抓实“三会一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党政办建立了支部工作手册的管理台账,每学期期末调阅检查。党政办和各支部分别建立了工作资料收缴登记制度并规范执行。

(2)党员管理不规范。

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外聘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进行了全面清理,督促新进党员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支部,且一并纳入管理。

14.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够。

(1)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效果不理想。

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中职学校建设标准,结合泸州实际,制定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对外,我们加强与高校的对接,积极参加了泸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赴高校引才活动;对内,我们提升学校品质,为学校吸纳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打下坚实基础,以此提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效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2)师资培养谋划不足,机制不健全。

学校党委认真讨论和研究了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制定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历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创新团队创建办法(试行)》《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培训计划》。

(3)日常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修订了《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年度考核办法》和《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全方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紧密挂钩,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深动力。

15.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

对确定会议推荐人选环节的缺失情况和试用期满转正考察情况已经核实。学校组织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版)、省委五个《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十二项规定、《泸州市市级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泸州市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干部选任有关政策文件。会议由党委书记、校长林子杰主持,党委副书记陈飞领学,学校其他党委委员、科级干部参加学习。通过学习,领导干部们准确领会了政策精神和内涵实质。

(2)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学校在以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材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同时做好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学校已从市委组织部领回专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用于规范、完整记录党委会会议参会人员的发言、研究、决策等情况。

(3)干部人事档案不够规范。

对所有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回头看”,2018年以来的干部人事档案已清理装入;干部履历表未签名或签意见的已经组织补签;干部简历时间节点与相关材料已清理一致。在常态工作中,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神,对干部材料及时装档,定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补充、完善人事档案材料,夯实干部选任基础工作。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泸职校得到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凝聚奋进力量,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规范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把发展优势和条件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为泸州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737012,电子邮箱:378371443@qq.com

 

中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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