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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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党政办   点击数:40   日期:2026-06-01   字体:【

各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和职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202667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职业(工种)和等级

(一)认定对象:各企业职工、社会人员。

(二)认定职业(工种)等级及认定日期

保育师(628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74日)

二、申请等级认定的条件

根据川人社职鉴〔202347(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采用理论机考及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公示的《四川省院校及社会评价机构已备案职业(工种)和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中的费用收取。     

保育师初级195元(不含培训费)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高级320元(不含培训费)

五、申报程序及对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电子档至报名邮箱110716301 @qq.com,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职培中心,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3号(泸盼酒店四楼),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8015738870

2.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对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资料提交齐全的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

3.对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和综合评审均合格的考生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并将相关数据报送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需提交资料具体见附件;

认定报名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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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0-3172720    邮政编码:646608

平安校园投诉电话:1812197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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