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推行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根本要素,是规范学校管理、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是学校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增加学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学校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公正的处理原则,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校事业得到更大的发展。
二、健全机构,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一)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副主席
成 员:党委委员、女工委员、团委副书记、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 员:工会委员、文体委员、经审委员、财经委员
(三)成立校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校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十公开)
1.学校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
2.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3.干部、教师聘任、职称评定、晋职晋级、人员调动方案。
4.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
5.教职工住房、评先评模、晋级晋职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指标分配办法、数额、名单、审批程序等涉及教职工及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6.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基建项目承包的程序、规则及结果。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等情况。
7.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9.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10.学校勤工俭学、经营管理、经费收支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1.校长提出校务公开方案,各部门提出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
经校务公开领导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公布,并备案。凡需提交教代会审议、审查的议案,要事先经过教代会预审。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收集广大教职工群众对每次校长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那些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要作出客观公正的解释和说明,求得校内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意见。
4.将公布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1.坚持每期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校长学期工作,通报年度财经预决算情况,对校级领导班子进行信任投票,讨论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等。
2.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程序,专门召开党政工联谊会,中层干部、专业组长、教研组长联谊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教职工大会。
3.评选评模等应先进行民意调查,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利用政治学习,常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工作重要情况或重大决定。
5.每期期末向工会委员会、民主党派负责人通报学校工作中的有关情况。
6.财务公开以民主管理制的“五统一”制度(统一开支审批、统一做账、统一审核、统一公布账目、统一规定时间)为主要形式向教职工公布,公布时间为每期一次的教代会。